食品标签上面名称怎么定义:
一、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二、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三、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四、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5.1.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
五、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称后注明相应的词或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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