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书初步审查将就如下几个方面进行:
⑴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
⑵审查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评委会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⑶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一般以单价为基础修改总价。只有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⑷评委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
+++++++++++++++++++++++++++++++++++++++++++++++++++++++++++++++++++
专业代写通信服务类投标书 专业代写银行系统类投标书
专业代写食堂承包类投标书 专业代写园林绿化类投标书
专业代写物业管理类投标书 专业代写市政工程类投标书
专业代写工程施工类投标书 专业代写建筑装修类投标书
专业代写设备采购类投标书 专业代写装备制造类投标书
++++++++++++++++++++++++++++++++++++++++++++++++++++++++++++++++++++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8135698191 咨询热线:0371-55980957 在线QQ:2508515566 微信号:18135698191
++++++++++++++++++++++++++++++++++++++++++++++++++++++++++++++++++++
招投标工作具体流程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终确定中标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
瑞鼎企划提供:
√招投标书(中标率高,价格低)
√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立项、批地、申请银行、政府补贴)
√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案例多,经验丰富)
√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商业计划书(融资或者企业自用)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稳定回报论证报告(3A甲级资质)
√鸟瞰图/平面图(3D建模技术)
√高端画册(精美,有图有真相)
√概念规划设计文本(前瞻性)
+++++++++++++++++++++++++++++++++++++++++++++++++++++++++++++++++++
标书法律法规:
第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必须控制在批准的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第六条通过招标节省的概算投资,不得擅自挪作他用。第七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诉。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八条稽察人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经常性稽察和专项性稽察的方式。经常性稽察方式是对建设项目所有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控;专项性稽察方式是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抽查。经常性稽察项目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第九条列入经常性稽察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核准的招标事项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发售前15日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情况和时间安排及相关文件一式三份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报告内容依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稽察人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有关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的有关文件、资料,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三)监督检查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并可进行相关的调查核实。(四)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结果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