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节能评估中心

价格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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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库存99999
 
商家资料
 

服务流程

1、前期接洽

双方初步沟通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初步协商服务价格。

2、协议签订

双方确定服务价格;

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

3、详细洽谈

双方对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交流;

探讨拟建项目的节能措施;

客户提交资料并缴付50%的预付金。

4、项目启动

成立项目**团队,进行调研、设计及资料搜集;

方案设计和优化,拟定工作进度。

5、节能分析和评估

研究基础资料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项目工作组进行节能方案论证。

6、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编制详尽的节能评估报告。

7、初稿沟通

交付初稿;

双方进行讨论,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8、提交报告

对报告进行规范、调整、排版、印刷;

客户支付余款50%后,我方交付打印成册的正式报告。

9、后续服务

免费跟踪服务三

洽谈以后的合作;

协助解决其他相关事宜。

 

专业代写尾矿库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砖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废物利用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房地产行业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废弃物处理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电动车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天然气行业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有机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垃圾发电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物业大楼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饮料生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石材加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污水处理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专业代写预制构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瑞鼎企划提供:

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案例多,经验丰富)

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立项、批地、申请银行贷款、政府补贴)

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商业计划书(融资或者企业自用)

招投标书(中标率高,价格低)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鸟瞰图/平面图(3D建模技术)

高端画册(精美,有图有真相)

概念规划设计文本(前瞻性)

 

选择瑞鼎集团的理由:执行能力:我们认为再完**策划,回归不到执行层面,一切都是空谈,我们的策划均紧贴企业及产品的实际情况,以确保策划的可执行性。策划高度:实战型**智囊深入一线,从企业和市场的角度制订可持续性的品牌营销策略与执行措施,以及远见卓识的咨询策划行动指导。策划宽度:多角度的作业体系,从战略、管理、品牌、营销等多层面进行整洁诊断,以广博深厚的复合专业素质为企业的品牌营销提供发展解决之道。策划深度:博采众家之长,融汇实战论证的优势,以其科学严密的系统,直击企业发展问题根源,提供实效作业指引。节能评估报告是指在项目节能评估的基础上,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评估登记表。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

 

项目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介绍;

(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3)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方案、工艺流程、设备清单等);

(4)项目所在地市政设施情况,包括水(上水、排水、雨水、中水)、暖、电、气、电信等方面的实情;

(5)用能设备清单,设备能耗说明等资料;

(6)使用方案:包括暖通、给排水、建筑、电气等;

(7)项目建成后各系统监测、管理说明;

(8)其他。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8135698191 咨询热线:0371-55980957 在线QQ:2508515566  微信号:18135698191

 

节能产业政策:

第三十八条公共机构不执行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或者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第三十九条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公共机构建设项目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公共机构开工建设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建设项目的,由有关**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公共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或者拒不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事务工作的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车辆采取收回、拍卖、责令退还等方式处理。第四十一条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落实。第四十二条管理**事务工作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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