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保垃圾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环保垃圾屋采购项目编号:QXCG2016H144/HCA(6)2016062GNN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三箱一体智能环保垃圾屋一批及配套软件一套,箱体容积240L×3个/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厂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则以厂商为优先。6、投标人需近三年内有环卫智能信息化案例(需提供合同原件)
投标报价编制的基本原则
可以自主的:定额消耗量、人材机单价、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措施费用、计日工单价、总承包管理费等;
不能自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量、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报价编制的关键点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2)措施项目的内容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3)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的**依据之一是该项目的特征描述,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当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为准;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4)投标人在自主决定投标报价时,还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以及相应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综合单价不得变更,工程价款不做调整。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8135698191 咨询热线:0371-55980957 在线QQ:2508515566 微信号:18135698191
标书注意事项:52、劳动力、材料计划及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表是否齐全。53、劳动力、材料是否按照招标要求编制了年、季、月计划。54、劳动力配置与劳动力曲线是否吻合,总工天数量与预算表中总工天数量差异要合理。55、标书中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描述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标书要求,采用的数据是否与设计一致。56、施工方法和工艺的描述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和现行设计标准。57、是否有防汛措施(如果需要),措施是否有力、具体、可行。58、是否有治安、消防措施及农忙季节劳动力调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