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河南兴建**批)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已由有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槐树小学等24所学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槐树小学等24所学校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2.2本项目建设地点:邓州市各项目学校内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4工期要求:按国家定额工期2.5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常见的废标项,看有几项你中枪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9)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0)交货期不符合要求;
11)投标人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而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
1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
13)投标人业绩不符合要求;
1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逐页小签的;
15)投标人无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函格式出现重大偏离等。
16)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未签字、缺少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8135698191 咨询热线:0371-55980957 在线QQ:2508515566 微信号:18135698191
采购原因:
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过于苛刻。如前几年我们代理采购的一个项目,宁夏某单位采购21台便携式计算机,除要求投标人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条件外,还要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据了解,当时宁夏符合这一资质条件的公司仅有12家,而本项目只采购21台计算机,并不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不需要进行应用系统和网络系统工程的策划、设计、开发、服务保障等工作,因此该项资质条件与项目实际采购内容无关。我们建议采购人结合实际采购需求重新设定资格条件,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质疑投诉。但采购人坚持原有意见,并表示加此条资质就是为了限制中小公司参与竞标。这种做法显然与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初衷相悖。
采购需求不合理。采购人如果有“私心”,制定技术标准时就会有“针对性”,会通过规定某些特定技术指标,将一些非钟意的货物和投标单位排斥在外。而这些倾向性或歧视性的技术指标,也会打击潜在投标供应商的积极性,导致采购范围狭小、竞争不充分。如我们代理采购的宁夏某学校学生公寓床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供应商携带样品,并要求“携带样品的款式及颜色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样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我们建议先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根据中标人提供的色样确定**终供货产品的颜色,但采购人未予采纳。**次开标时,因各投标企业携带样品颜色与学校提供图片有色差导致废标;重新招标后,采购人采纳了之前提出的建议,取消了对样品颜色的要求,项目**终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