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温县子夏小区公租房监控设备及安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县房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温县子夏小区公租房监控设备及安装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温县子夏小区公租房监控设备及安装项目(三次)2、交易编号:温交易【2016】110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6】83号3、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公租房小区监控设备及安装项目,主要内容为室外防水摄像机50台、硬盘录像机2台、监控专用硬盘16块、监视器2套、控制电脑1台、单联工作台2套等监控设备的采购及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供应商资质要求: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投标单位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常见的废标项,看有几项你中枪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9)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0)交货期不符合要求;
11)投标人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而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
1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
13)投标人业绩不符合要求;
1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逐页小签的;
15)投标人无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函格式出现重大偏离等。
16)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未签字、缺少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8135698191 咨询热线:0371-55980957 在线QQ:2508515566 微信号:18135698191
评标内容与方法之初步评审。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结合清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 附表 2 所设定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并以此为基础,结合本办法规定的废标条件,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鉴于“技术暗标”采用暗标形式,针对“技术暗标”的初步评审延后至第十七条中的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行。就本款而言,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等方面造成重大的 削弱或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时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