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远程执行指挥子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远程执行指挥子系统建设项目编号:JLZX-2016-0906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远程执行指挥子系统建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远程执行指挥子系统建设,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3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3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2.4采购预算:156.0500万元;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评标内容与方法之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1 、作为评标工作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为方便描述,这种基础性的分析和整理工作在本办法中简称为清标。2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清标工作也可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并经评标委员会授权委托的清标小组负责进行,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3 、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和义务。4 、清标工作应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整理和分析,从而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出质疑问卷。评标委员会对质疑问卷审议后,决定是否需要投标人书面澄清。5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质疑问卷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8135698191 咨询热线:0371-55980957 在线QQ:2508515566 微信号:18135698191
评标内容与方法之初步评审。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结合清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 附表 2 所设定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并以此为基础,结合本办法规定的废标条件,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鉴于“技术暗标”采用暗标形式,针对“技术暗标”的初步评审延后至第十七条中的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行。就本款而言,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等方面造成重大的 削弱或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时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