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时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以便海关依据这些单据、证件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减、免事宜并编制海关统计。
一般进出口货物应向海关递交进口报关单一式四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份,但转口、转关输出的货物应填写六份“出口货物报关单”
海关是否有相关的监管要求?
不允许进口的旧旧机械设备请参考:(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旧机械设备目录及适用范围)
允许进口的旧旧机械设备请参考: (**批有条件备案的进口旧旧机械设备目录及使用范围)
允许进口的旧旧机械设备请参考: (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旧机械设备目录)
注意:外商投资进口旧旧机械设备在管理上的规定:
1)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新旧旧机械设备免于处理自动进口**明但旧旧机械设备必须处理.
2)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新旧旧机械设备免于处理装船前预检验备案但旧旧机械设备必须处理.
3)外商投资进口旧旧机械设备的法定检验与产品价值鉴定合并进行.
1. 进口港所在地商检局申请进口旧旧机械设备商检备案.
2. 同时办理旧旧机械设备进口**,申请“O”证.
3. 香港中检公司做检验——中检检验出合格证,办理《进口旧旧机械设备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
4. 到国内进口口岸商检局换正本备案书与《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5. 办理进口提前商检备案,《进口旧旧机械设备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与检验检疫申请.
6. 准备进口数据—从香港安排货运到码头—在进口港,进行商检查货—海关进口审核—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