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 **、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
为了您的安全,青岛广和安消防建议您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您家的消防系统进行检测,避免因为电气线路老化等小问题引起火灾,造成损失。
青岛广和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国家颁布的甲级消防设计资质,一级消防施工资质、消防维保资质、消防电气检测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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