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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断缴怎么办?可以补缴医疗保险吗?
一般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应该是持续的,这样才能保证劳动者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但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比如劳动者因工作转换没有及时转移医疗保险关系以及账户,劳动者失业没有能力缴纳保险费,有可能在医疗保险费的缴纳中出现不连续的情况。我国目前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并没有统一的意见。在现实中,补缴医疗保险费主要集中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原先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开始参加医疗保险时,为已经聘用的职工补办医疗保险,由此要补缴医疗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医疗保险通过用人单位的补办就一并办理了。另一种情况是,缴纳了几年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因为换了工作和单位,到新的单位重新开始缴纳,这中间可能会有一段时间没有缴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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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连续数月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暂停其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到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这些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长期、持续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其医疗费用支出额接近缴费额时,暂停其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此,从上述规定表明的处理办法来看,在未持续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情况发生时,补缴医疗保险费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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