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需要材料
(1)保险科盖章的审批表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三份(社保五合一报盘打印)
(3)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三份
(5)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需用人单位提供不叫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
朝阳社保**热线电话:13366707199(微信同步)
海淀社保**联系电话:010-56220021
丰台社保**电话:13716717199(微信同步)
材料:(1)补缴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补缴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合同
(4)档案
(5)工资确认单(有合同不用)
(6)审核表
(7)补缴人简历
(8)企业变更名称证明
(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补缴人员年龄超过退休年龄的,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保中心出具证明,女性超过55周岁需要所在单位出示合同以确定为管理岗,合同不能确定则需要单位出示证明。
(6)报盘后的U盘
(7)人员增加表和人员减少表(补缴人超过退休年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