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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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资料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在注册地之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的许可应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在其注册地省级质监部门一并申请、一并发证,在施工单位《**》上注明其分支机构及许可范围。如分支机构单独申请相关许可的,应当持有施工单位法人授权书,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许可。 

  三、关于现场型式试验问题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应当在制造单位或者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井道或试验场地内进行。对符合《超常规电梯参数表》(见附件)的条件,以及结构特殊(如斜行电梯等)且只为单个项目使用的设备,确需在使用现场进行型式试验的,应当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并在安装现场所在地质监部门办理安装告知。型式试验机构应在样机安装前、安装过程中进行现场勘查和验证,查验相关批准材料,并在现场型式试验时与安装现场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确认。  

型式试验合格且申请单位已经取得制造许可的,申请单位应当对该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磨损的零部件并重新调试,经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使用登记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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