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代理记账机构的义务

价格 1.00
评价 已有 0 条评价
数量
+-
库存1
 
商家资料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举报 收藏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