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选项※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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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选项※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ZB2020-017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2万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范围:环保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具体详细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与顺通街交汇。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具备近3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类似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资格,应无在建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全部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内的人员信息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7日至 2020年06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须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提供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副本;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B证)、无在建承诺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埠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8)“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截图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4.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及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邮寄至代理机构;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8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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