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轨道交通3号线标识大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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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轨道交通3号线标识大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86万元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0-707
1、招标条件
轨道交通3号线标识大修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 招标范围:轨道交通3号线标识大修改造项目,包含长春轻轨3号线工程33座车站公共区域的各类标识牌深化设计、生产制造、样品、出厂试验、运输、安装、调试、仓储等中间过程,提供相应服务并承担所需的管理责任。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2.2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安装期: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等;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安装的标识供应商。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无连续亏损。 (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至少承揽过2个导向标识供货安装业绩。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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