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CCA品牌蓄电池是德国恩科旗下的品牌; 该品牌也是有一定的**度,用于供应行业客户是很有受欢迎的,运用德国的生产许电池技术。
蓄电池的容量由下列因素决定:
1.蓄电池单独工作天数。在特殊气候条件下,蓄电池允许放电达到蓄电池所剩容量占正常额定容量的20%。
2.蓄电池每天放电量。对于日负载稳定且要求不高的场合,日放电周期深度可限制在蓄电池所剩容量占额定容量的80%。
3.蓄电池要有足够的容量,以保证不会因过充电所造成的失水。一般在选蓄电池容量时,只要蓄电池容量大于太阳能发电板峰值电流的25倍,则蓄电池在充电时不会造成失水。
4.蓄电池自身漏掉的电能。随着电池使用时间的增长及电池温度的升高,自放电率会增加。对于新的电池自放电率通常小于容量的5%,但对于旧的质量不好的电池,自放电率可增至每月10%~15%。
NTCCA蓄电池 NP12V系列
NTCCA电池型号 |
电压(V) |
容量(Ah) |
外观尺寸 |
端子类型 |
||
长 |
宽 |
高 |
||||
12V |
17Ah |
77 |
T2 |
|||
NP20-12 |
12V |
20Ah |
77 |
T2 |
||
NP24-12 |
12V |
24Ah |
126 |
T4 |
||
NP26-12 |
12V |
26Ah |
125 |
T4 |
||
NP33-12 |
12V |
33Ah |
T32 |
|||
NP38-12 |
12V |
38Ah |
T32 |
|||
NP40-12 |
12V |
40Ah |
T32 |
|||
NP55-12 |
12V |
55Ah |
230 |
211 |
T9,T16 |
|
NP65-12 |
12V |
65Ah |
350 |
T9 |
||
NP100-12 |
12V |
100Ah |
407 |
209 |
T10 |
|
NP120-12 |
12V |
120Ah |
407 |
233 |
T11 |
|
12V |
150Ah |
484 |
240 |
T46 |
||
NP200-12 |
12V |
200Ah |
522 |
240 |
216 |
T11 |
1.长寿命
采用添加稀土元素的铅合金制造板栅,有效的降低了充电过程中板栅的膨胀和气体的析出,提高板栅的耐腐蚀能力;放射状板栅结构设计,大大降低内阻、提高电流疏导效率。
2.杜绝漏酸、绿色环保
转接式极柱/端子设计,改良传统直通式极柱/端子结构,具备了优良的防爬酸能力,分层封口技术,杜绝电池的漏酸、爬酸现象对设备和环境的腐蚀、污染。
3.高可靠性
直板平桥式单体连接设计有效避免电池的虚、假焊接现象;通过长期充、放电试验,改良传统内化成工艺,显著提高了极板的再充电接受能力;有效保障产品在设计寿命期间内能良好的运行。
4.内阻小
采用高纯度含硼超细玻璃纤维隔板,具有理想的方向性、比表面积(BET)和致密的纤维结构,可获得比普通AGM隔板更加细致的孔结构及优异的压缩弹性,大幅度降低电池内阻。
5.均一性好
的产品结构设计、材料选型、制造工艺,严谨的制程质量控制管理,保障了每一个产品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6.自放电小
分析纯硫酸电解液,合理的配置专用添加剂,有效降低电池自放电速率。
7.高安全性
进口橡胶制成的高效安全阀,动作有效性持久、抗老化、抗腐蚀,有效地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内部压力准确释放的安全性。
恩科NTCCA蓄电池NP200-12 12V200AH型号及参数动力电池目录的背后
4月29日下午,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了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附件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显然,与主管部门的常规目录申报类似,电池企业进入相应目录,是整车企业进入**目录(接受购车补贴)的基础。结合电池行业发展特性,要达到条件,则需电池企业(电芯生产)和电池系统企业(Pack电池组生产)都纳入目录管理。这一下成为了所有电池企业的“老大难”。
“因为2015是《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并非强制性,我们申报并通过了。但现在,我们配套整车厂的Pack企业需要再申报准入,这将无疑拉长配套整车入市销售并接受补贴的时间。”一位来自河南的电池企业负责人对电车汇说。不过,对于此前部分媒体报道,私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其中涉及申请动力蓄电池企业准入,除了满足强检报告要求,还需在规定时间达到国标要求的说法,该人士指出:“进入强检报告体系,本身就需要按照国标和行业标准严格操作,因此,这样的说法未免牵强。”
图:动力蓄电池标准体系(资料来源:《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现行的动力蓄电池国家标准,以及《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要求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均为2015年调整或修改后的-新标准。即便管理规则中明确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新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及变更扩展产品均应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在产产品均应符合本规则涉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只要现行的国家强制标准体系不做修订,电池企业前往相关机构进行强检,就一定是按照现行国标进行,因此,企业绝不会出现2017年7月1日后不按要求申报目录的情况。而无论对于动力电池企业还是电池系统企业,尽快获得强检报告,申报并入选《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无疑是现阶段配套整车销售并取得补贴的-高门槛。
不过,也有业界人士对相关标准提出质疑。来自三星SDI的工程师对电车汇说,无论磷酸铁锂还是三元电池,做针刺测试必定出现起火。因此,他们并不清晰主管机构在指定如此测试标准时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