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蓄电池全系列产品批发

价格 1.00
评价 已有 0 条评价
数量
+-
库存5247
 
商家资料
 
威马蓄电池全系列产品批发

采用添加稀土金属的铅合金制造板栅,比一般铅钙锡合金板栅电池的寿命提高25%;加强正板栅筋条,耐腐蚀性比传统设计有较大提高。

2、绿色环保

采用分层封口技术,杜绝电池的漏酸、爬酸现象,有效防止酸雾对设备和环境的腐蚀。

3、高可靠性

利用进的装配工艺结合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电池抗震性能,有效避免电池的虚焊和假焊以及在运输和使用中因震动而造成的故障;电池内阻均一性高,大大改善多组电池并联使用时出现不均一的现象。

4、内阻小

采用添加特种超细纤维的隔板,提高正、负极板的反应接触面,使电池内阻大幅度降低,并可以改善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因隔板的耐疲劳性下降而内阻升高的现象;采用50-60kps装配压力,有效改善注酸后极群压力减少导致电池内阻在使用异常增大的现象出现。

5、自放电小

使用分析纯级别硫酸电解液,合理的配置专用添加剂,有效降低电池自放电速率。

6、高安全性

进口橡胶制成的高效安全阀,动作有效性持久、抗老化、抗腐蚀,有效地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内部压力的安全性。

充电过程中的维护及注意事项:1、蓄电池使用时,应将端子上涂以凡士林或黄油。

2、使用过程中切勿将电池封盖打开,以免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3、电动助力车在启动、上坡或逆风行驶时应辅以人力驱动,防止电池供电电流陡然增大,影响电池寿命。

4、加速时应避免直接加速至-快档,在路况允许条件下,尽可能以速行驶,这样可以延长电池寿命。

5、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这样也可以延长电池寿命。

6、电动助力车在每一次使用后,必须对电池及时充电,电池每次使用放电深度不宜过深,否则电池的寿命将缩短。

7、蓄电池长期不使用时,应充足电后存放,并每隔三个月进行一次全放全充维护。

威马蓄电池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主要有以下7点:

1、检查蓄电池在支架上的固定螺栓是否拧紧,安装不牢靠会因行车震动而引起壳体损坏。另外不要将金属物放在蓄电池上以防短路。

2、时常查看极柱和接线头连接得是否可靠。为防止接线柱氧化可以涂抹凡士林等保护剂。

3、不可用直接打火(短路试验)的方法检查蓄电池的电量这样会对蓄电池造成损害。

4、普通铅酸蓄电池要注意定期添加蒸馏水。干荷蓄电池在使用之前适当充电。至于可加水的免维护蓄电池并不是不能维护适当查看必要时补充蒸馏水有助于延长使用寿命。

5、蓄电池盖上的气孔应通畅。蓄电池在充电时会产生大量气泡若通气孔被堵塞使气体不能逸出当压力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后就会造成蓄电池壳体炸裂。

6、在蓄电池极柱和盖的周围常会有黄白色的糊状物,这是因为硫酸腐蚀了根柱、线卡、固定架等造成的。这些物质的电阻很大,要及时清除。

7、当需要用两块蓄电池串联使用时蓄电池的容量相等。否则会影响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威马蓄电池全系列产品批发

经过审核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公告形式公布;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在核实有关情况后酌情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组,或委托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四条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商品极板生产企业,应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上个半年的极板销售记录(销售记录格式见附2,向境外销售的需附相应出口证明)。

  第十五条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铅蓄电池组装企业,应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上个半年极板采购记录(采购记录格式见附3,从境外采购的需附相应进口证明)。

  第十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1.填报《申请书》时有弄虚**行为;

  2.商品极板生产企业不及时申报极板销售记录、销售记录不真实或将极板销售给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

  3.外购商品极板组装铅蓄电池的企业不及时申报极板采购记录、采购记录不真实或从不符合《规范条件》的极板生产企业采购商品极板;

  4.拒绝接受抽查;

  5.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

  6.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第十七条从事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审核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5年12月25日起实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消费〔2012〕569号)同时废止。

举报 收藏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