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力特蓄电池LCPA17-12 12V17AH报价参数
欧力特蓄电池LCPA17-12 12V17AH报价参数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耐震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4、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值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量在75%以上。
6、耐过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95%以上。
- 应用领域
● 电力直流系统机房
● 通信直流系统机房
● UPS配套应用
免维护的专业设计
● 高可靠的专业阀控密封式设计,有效确保电池不漏(渗)液、无酸雾、不腐蚀
● 充电时产生的气体基本被回收还原成电解液,使用时无需加水、补液和测量电解液比重超长的使用寿命
● 独有配方,有效抵抗极板腐蚀;优越的大电流放电特性,可靠的**充电性能,优越的深度放电恢复能力,确保电池的使用寿命
● 浮充设计寿命可达6年以上(25℃)
极小的自放电电流
● --高纯度材料,每月小于4%的自放电电流,减轻客户电池维护工作
合理的安装和结构设计
● 采用国际化结构设计,安装方便,易于维护
电池充电注意事项
● 具有稳定标准的充电电压
● 长时间未使用电池应进行均充调整电池
● 均充至90%以上容量时应进入浮充使电池达到额定容量
完全的密封型免维护设计
设计寿命长达10年
迎合了高频率,深程度放电的需要,极大地提高了放电的持久性及深循环放电能力
浸泡式极板化成(独特的FTF极板化成工艺)
分析纯*电解液
电解液不分层,无需均衡充电
无腐蚀气体泄漏
阀控式大开启压力为5Psi(1Psi≈7KPA)
任意方向放置使用
电池外壳及盖采用ABS材料
强化阻燃材料(UL94V-0级)可供用户选用
自放电低
通过IATA机构无害产品认证
符合IEC896-2,D/N43534,及BS6290 Pt4,EUROBAT标准
高压缩玻璃棉吸液式(AGM)技术。
内藏防装置,采用超声波焊接技术加强蓄电池的密闭性。
高级铅-锡-钙-银正极合金,有极强大电流放电后回充性及抗侵蚀能力。
蓄电池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主要有以下7点:
检查蓄电池在支架上的固定螺栓是否拧紧,安装不牢靠会因行车震动而引起壳体损坏。另外不要将金属物放在蓄电池上以防短路。
时常查看极柱和接线头连接得是否可靠。为防止接线柱氧化可以涂抹凡士林等保护剂。
不可用直接打火(短路试验)的方法检查蓄电池的电量这样会对蓄电池造成损害。
普通铅酸蓄电池要注意定期添加蒸馏水。干荷蓄电池在使用之前适当充电。至于可加水的免维护蓄电池并不是不能维护适当查看必要时补充蒸馏水有助于延长使用寿命。
蓄电池盖上的气孔应通畅。蓄电池在充电时会产生大量气泡若通气孔被堵塞使气体不能逸出当压力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后就会造成蓄电池壳体炸裂。
欧力特蓄电池LCPA17-12 12V17AH报价参数
未来几年,锂电池回收和下游梯次利用行业将迎来发展机遇。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动力锂电池的需求量将达到125GWh,报废量将达32.2GWh,约50万吨;到2023年,报废量将达到101GWh,约116万吨。目前,锂电池中,三元锂电池-具回收经济效益,回收毛利率-高能突破50%,其他动力电池的金属含量较低,回收的经济性较弱,但如果有相关的激励政策也能形成有效的回收产业链。组成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中含有大量的有价金属,比如,三元电池中锂的平均含量为1.9%,镍为12.1%、钴为2.3%。此外,铜、铝等占比也达到了13.3%和12.7%,如果能得到合理回收及再利用,将成为企业创造收入和降低成本的一个主要来源。
尽管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考虑,锂电池回收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然而相比铅蓄电池,锂电池结构复杂,规格不一,回收再利用难度比较大,并且我国锂电池回收产业链尚未建立,或许相对成熟的铅蓄电池回收模式可以借鉴,因此我国锂电池回收的产业化之路还很漫长,锂电池回收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我们去思考、去解决。
电池回收产业链如何建立?
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以及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回收渠道将成为电池回收产业竞争的核心之一。
铅蓄电池:在铅蓄电池回收方面,往往是借助电池销售渠道进行回收。比如超威集团就利用全国25家子、分公司的30万个销售网点,对其销售的铅蓄电池产品进行回收,同时还为行业企业搭建出“以旧换新、逆向物流”的铅蓄电池回收网络。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动力总经理刘宝生曾提交议案,建议基于物联网技术,构建铅酸蓄电池资源循环体系,公司依托全国已有的销售公司和经销商网点,构建起立体化的电池回收网络。
2017年1月3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本企业在京产品销售网络,逆向回收废铅蓄电池,并将其转移至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北京市这一规定不仅确立了回收渠道,也明确了铅蓄电池生产者的回收责任。
锂电池:锂电池也可以建立类似的回收渠道。动力锂电池生产商利用电动汽车生产商的销售网络,以逆向物流的方式回收废旧电池。消费者将报废的电池交回附近的电动汽车销售服务网点,依据电池生产商和电动汽车生产商的合作协议,电动汽车生产商以协议价格转运给电池生产企业,由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化回收处理。而此前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中,也明确了整车企业是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因此整车企业有义务通过自身销售体系构建出相应的电池回收网络。
当然这其中涉及到一些现实问题,比如,为了调动消费者参与电池回收的积极性,如何设置激励政策,规范“以旧换新”,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如何对正规回收企业进行激励,打击非法回收商贩;再比如,废旧锂电池的存放和运输等问题。废旧铅蓄电池必须放在防颠簸、耐酸的容器中运输,以免发生泄漏,在跨省等长距离运输时还有更多的限制,那么,废旧锂电池对于可能带来的爆炸、起火等危险,是否应该建立更为严格的存储和运输标准?这也是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